(原标题: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包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包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客场挑战北京男篮刚开场,新疆男篮最不希望看到的一幕上演,阿不都沙拉木在与翟晓川的对抗中痛苦不堪地倒地,而且经过队医的简单治疗之后直接被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的检查。上一场险胜同曦男篮的比赛,阿不都沙拉木其实也曾经因为和张春军碰撞后捂着膝盖倒地的经历,但这一次的阿不都沙拉木,却真的无法继续坚持。
从男篮世界杯到CBA,经历了比队友更多质疑和批评的周琦,的确是在继续成长,这也许才是最让周琦乃至整个中国篮球感到欣慰的。挫折,真的可以使人快速地成长,这一点,至少在周琦的身上又一次得到体现。
“买书拍照”实质上是书店针对买了书的消费者让渡了拍照权利,这是一种简单的民事契约行为,契约的标的是拍照权,而不是书。经营者制定“买书拍照”的规矩,实际上就等于向人们发出了要约——你买我的书,我就给你拍照权,不买我的书,就不给你拍照权。
消费者到书店购书,当然享有《消法》赋予的一系列权利,但这些权利中并不包含打卡拍照。恰恰相反,允许或禁止他人在书店内打卡拍照是经营者的一项民事权利和自由。书店环境也是一种资源,经营者有自由支配书店资源的权利,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管理“规矩”,这是自主经营权的一部分。只要相关规矩不违反法律,不违背社会公德,不侵犯公私合法权益,就没有问题。法无禁止则许可,强调的正是这个道理。
北京男篮当然不可能就此认输,因此他们还是将分差一点点缩小,而关键时刻,又是周琦的“2+1”帮助新疆男篮再度扩大领先。最后时刻的两次罚球不中,的确是周琦本场比赛最大的“污点”,但既然胜利在手、既然之前表现极其出色,周琦的这两次罚球不中,也许更应该被视作是他体力接近崩溃边缘的一种体现,而,绝对不是心理无法承受这样的压力。
如此艰苦的局面下,周琦的确成为新疆男篮在大多数时间最为依仗的球员,尤其是第四节比赛开场之后,周琦不仅很好地完成了对尤度的防守、对朱彦西的防守,而且他的前场篮板球、他的得分,更是成为新疆男篮一举将领先优势扩大到9分的关键。
“买书拍照”的核心看似买书这一消费行为,实为拍照这一民事权利。“买书拍照”的前提是禁止所有“闲杂人等”在书店打卡拍照。从情理角度看,由于这家书店很小,只有十多平方米,人多了就会很拥挤,如果很多人到书店打卡拍照,尽管会提升书店的知名度,但会给正常买书的消费者造成一定妨碍,也会增加经营者的管理负担,经营者反感排斥打卡拍照者,无可厚非。从法理角度看,经营者禁止不买书的人在书店打卡拍照,并不违反法律,并不侵犯打卡者的合法权益,于法可行。
包丰,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四川成都人,本科学历,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
乍一看,这家网红书店定下的“买书拍照”规矩很像霸王条款,有强制交易、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之嫌。但依据事实和法律理性分析,“买书拍照”的性质并非如此。
对于新疆男篮而言,缺少阿不都沙拉木仅意味着他们缺少了一位场均能够为球队贡献17.7分的球员,更意味着其他出场球员必须有比以往更好的表现。而更对新疆男篮不利的是,费尔德本场比赛也同样不是很在状态。
人们如果接受这份要约,就做出承诺,选择买书,不接受这份要约,就放弃买书。最终,是否愿意达成以取得拍照权为标的的契约,选择权还在潜在的消费者手里。所以,“买书拍照”的本质是契约行为,不是强制消费行为。
网红书店的红不在环境,而在书。读书是提升阅历和文明素养、品位的最好路径,读书是最好的“打卡”,打卡一本书比打卡一家书店更有意义,更值得“炫耀”。
1987年9月,任江苏省委办公厅机要处干部;1990年4月,历任江苏省委办公厅机要局干事、助理秘书、技术组秘书;1999年3月,任江苏省委办公厅技术室副主任;2006年12月,任江苏省委办公厅技术室主任;2015年6月,任江苏省委机要局副局长;2017年9月,任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副厅职);2018年10月,任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因此,我以为,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来看待这家网红书店的规矩,不妨把“买书拍照”当做一种善意的读书督促。在快节奏的智能时代,网络阅读已经成为潮流,传统阅读与很多人渐行渐远。但其实,传统阅读也有独特的意境和兴味,在闲暇的时光里,手捧一本散发着淡淡墨香的书静读,能给人带来网络阅读无法提供的惬意感受。况且,一本旧书的价格也就几元、几十元,并不贵,不少人专门付出交通等成本赶到书店打卡,为何就不能再买一两本书呢?
这场比赛的周琦,的确可以这样为自己辩护,毕竟,在上半场他体力充沛的阶段,尽管他每次拿球都遭到全场观众的嘘声,但他在攻防两端的表现,尤其是他的一次次扣篮,真的足以让所有的质疑者安静下来。
□李英锋(公职律师)
近期评论